基层教师发声:终身在农村从教 没必要提倡
2017-12-26 12:07:1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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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回声

终身在农村从教 没必要提倡

农村基础教育是个大问题,师资是其症结所在。分别读了11月13日和12月4日中国青年报“教育圆桌”版上的文章《一个教师的学校,到底能支撑多久》《只要教师不缺位,学校就能撑下去》后,我觉得关于农村基础教育的师资问题,还有必要多说几句。

农村边远地区的小学或教学点,师资留不住,原因很多。物质生活、文化生活等众多难题都是其中的一面,李天荣老师说了许多。解决这个问题的钥匙,李老师说了三项举措,我再对此表达一些看法。农村师资要想不缺位,就要定好位。师资首先是一种工作岗位,这种岗位就要求不能像钉钉子一样,固化僵化。这就要让农村学校岗位成为教师的主动选择,增强岗位的适应性和吸引力。

第一,就师资来源来说,定向培养是条路子,但要引导鼓励而不是硬性限制。

为本乡本土或者本县的学子多提供一些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师范生,从这些学生从教后的适应性、稳定性方面来说,确实优势很大。本乡本土,生活便利。为此,高校尤其是师范院校可以做好教育扶贫定向招生的工作,从农村教育的师资需求出发,定向培养。同时大力支持这些学生采取助学贷款的方式完成学业。然后对毕业生回生源所在地就业从教的,按其实际从教年限逐年代偿学费、代还贷款。但是,一些毕业生可能基于各种主客观原因没有回乡任教,则针对这些学生也允许其自谋职业,学费照收,贷款自还,却不能硬性卡住必须回本村或限定10年工作期或是除名处理,这种没有弹性不适应时代的操作办法容易受到抵触,最终流产。除了定向培养,还应该结合国家的“特岗教师计划”来进行,定向招聘面向农村学校的普通院校毕业生,进一步扩大农村师资的来源。

第二,对现有代课教师同样要做出妥善安置处理。

社保是一个基点,但不是全部。对其中一些人能力突出、学历达标、教学经验丰富的要尽快通过教师招聘考试予以编制化。对另外一部分能在限定时间内完成学历提升、技能优化的,也要给其一定时限将其转正。而对极特殊的能力不足、学历不够且提升空间小的已有代课教师也要承认其历史贡献,对其工资或社保待遇做出合理安排。这样一来,社保就不会成为问题。

第三,提高农村小学教师待遇是重中之重,是能否留住人的关键,也是岗位吸引力所在。

在事业发展如晋级、评职评优等方面优先,这是老生常谈。我认为,除此之外更要完善教师的校际交流,对其工作和生活待遇做出更为细化、人性化的安排。本乡本土的教师也好,外来的教师也罢,随着生活条件和人生阶段的变化,总要追求更好的现代化生活,想有更多的改变。想到城镇去,就是合情合理的念头。而要减缓现有乡村教师视争相调入城镇为脱离苦海,“一入乡村误终身”,就要给他们以出路,让他们有奔头。要知道,影响乡村教师工作积极性和稳定性的不只是收入待遇和事业,更有生活环境、家庭成员发展机会、受教育机会等诸多问题。农村各项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都与城镇存在着巨大的差别,这种差别非一朝一夕可以弥合。乡村教师有着原发性的想向城镇流动的意愿,在制度设计上也应当予以尊重和体现。

应当对在农村工作一辈子的教师进行大力表彰奖励,但如果以终身在农村从教作为农村教师岗位的锚点和宣传方向,这样的定位不适应绝大多数教师的内在需求。为此,应以校际教师交流互动为抓手,采取相应措施使农村教师在农村从教一定年限后有机会流动到经济发达的城镇或县市政府所在地。可对有流动意愿的乡村教师在实行一定的乡村服务期限后实行流动激励,建立农村教师工作年限制度。或者满足10年、20年教龄的教师优先流动到城镇,甚至对在农村有着30年教龄等长期任教的老教师在授予荣誉称号的同时优先安排到城镇学校工作或享受城镇保障性住房入住待遇。与此同时,更要鼓励城镇教师主动交流到乡村任教,其在乡村任教的年限享受相应的优先待遇。必须改乡村向城镇的单向流动,变为政策激励和引导下的城乡双向流动。

同时,地方政府还应加大交通补贴力度或采取其他措施,为教师实现城镇生活乡下工作提供便利。在做好这些措施的基础上,鼓励城镇教师向乡村流动一定年限才不会成为空话。使城乡各类教师都能工作在农村生活在城镇,对家庭有个交待,对子女有个交待,对自己有个交待,对工作有个交待。这也是农村教育与城镇教育融合协调并最终实现均衡发展的一项重要基础性条件。

如果农村学校的教师岗位适应教师的需求,同时又克服了其固有的缺陷和劣势,又具有了相应的吸引力,则何愁师资匮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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