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取消“初中后的普职分流”是误读
2022-04-29 13:00:55 来源: 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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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4月27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樊未晨)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公布以后,有媒体和专家把“普职协调发展”解读为“取消初中后的普职分流”,在教育部今天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陈子季明确指出,“这是一个误读,误解。”

陈子季介绍,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这是对我国基于‘双轨’教育的基础上义务教育后普职分类发展,做出的与时俱进的、更加科学和规范的表述,它体现了我们各级各类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理念,也是为我国高质量的教育多样化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

“在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中,有四个关键词可以帮助我们对这个问题进行准确把握。”陈子季说,第一个关键词是“义务教育后”,也就是初中教育以后要实行普职分类教育;第二个关键词是“不同阶段”,也就是高中教育阶段和高等教育阶段都有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第三个关键词是“因地制宜”,也就是不搞“一刀切”,要允许各地的“普职比例”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差异,“各地可以根据区域社会发展的程度、本地产业发展的需要和现代职教体系建设的情况,合理规划职业学校和普通学校的招生规模。”陈子季说。

第四个关键词是“协调发展”,也就是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这两个类型的教育没有高低之分,优劣之别,它只有办学模式的融合、育人方式的异同,有相同、有不同。高质量的教育体系是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双轮驱动、双翼共进,要以辩证的、全面的、平衡的观点,来促进教育结构规模和质量的有机统一。

陈子季强调,义务教育后实行“普职协调发展”绝对不是取消中等职业教育,而是要转变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思路,实现中等职业教育办学的基础性转向,重点是要放在提升中等职业教育自身质量,拓宽中等职业教育学生成长成才的通道。具体来说,包括三个方面的工作,首先是提升办学条件,第二是畅通升学通道,第三是优化办学定位,要突出中等职业教育的教育功能,要注重为高等职业教育输送合格的生源,为学生提供升学、就业、职业发展多种多样的路径。

“国家要通过加大政策供给,畅通发展通道,提高自身质量,提供多样化的选择,吸引更多的学生理性选择职业教育,形成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齐头并进的良好局面,努力让每一个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陈子季说。